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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缺少了“孝”的教育?(下)

2014-05-03

之所以曰否否,是因为我们几千年来一直在提倡“孝道”,现在还在提倡着,孩子们缺少“孝”的教育才怪呢?从某种意义上说,正是“孝道”败坏了“孝”本身。“孝”的根本在于对父母的爱,而不是感恩,不是责任,仅仅只是人类之爱的一种。“孝”是一种对人类行为的外在制约,是“环境导向”的,一旦社会环境发生变化,是否还能“孝”下去那就很难说了。另一方面而言,“孝”很容易被“工具化”,成为“老莱子娱亲”似地“把肉麻当有趣”的做秀,“郭巨埋儿”式的残忍冷漠,成为某些人博取名利的手段。早在汉代就流行“举孝廉,父别居”的民谣,可见“孝道”的沦丧实在并非始于现时代。我们缺少的其实是爱的教育,我指的是人类之爱,也可以称之为“人”的教育。我们并非没有人类之爱的传统,孟子曰: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。”孔子曰:“仁者爱人。”何等地廓大,只是到了“吾朝以孝治国”,故大力以各种强制的或非强制的手段推行“孝道”的时候,人类之爱便被“孝道”所堙没与扼杀了。

“孝道”的提倡,实在产生于成人的自私——认为父母的生育子女是莫大的恩德,责望着子女将来的报偿。中国的父母往往一切都为子女预先安排妥当,我们似乎很难说这不是无私的爱,但却又很难说其中没一点儿私心。对子女“一切包办”式的爱,在潜意识里未必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控制欲或权力欲,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父母对子女的“爱”便成了微妙的权力平衡的秘密通道。鲁迅在《坟?我们怎样做父亲》里说:“长者须是指导者协商者,却不该是命令者。不但不该责幼者供奉自己;而且还须用全副精神,专为他们自己,养成他们有耐劳作的体力,纯洁高尚的道德,广博自由能容纳新潮流的精神,也就是能在世界新潮流中游泳,不被淹末的力量。”

印度诗人泰戈尔曰:爱是理解的别名。对子女的爱就是意味着对子女的理解与尊重,“爱”的教育也就是“人”的教育。儿童虽小,也是独立的个人,有自己内外两面的生活。周作人先生《我的杂学》一文里说:“以前的人对于儿童多不能正当理解,不是将他当作小形的成人,期望他少年老成,便将他看作不完全的小人,说小孩懂什么,一笔抹杀,不去理他。”这两种态度都是不可取的。当我们责望我们的孩子们以“孝道”时,我们是否检查过自己培养孩子的方法或观念上有没有问题?我们是否给了他们应得的理解与尊重,给了他们“爱”的教育也就是“人”的教育?一个内心充满了人类之“爱”的“人”,我们还用得着拿“孝道”来约束他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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